以下内容结合2019年、2020年政策整理,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一般是上半年5月至6月左右,需要申报的可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政策奖补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1、封面(同申报书首页)
2、目录
3、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书
5、合作协议书(指企业、人才、人才派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证明材料
8、企业营业执照(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9、企业资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10、已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如果还有对以上整理政策不是很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卧涛小编为您免费解说。